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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3-08-29 01:55:12 | 新永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1010269隶属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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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官网发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项目概况
华东师范大学MBA项目系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2007(36)号批准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单位。华东师范大学MBA项目,依托学校深厚的人文底蕴和育人文化,利用多学科支撑的优势、利用多元化的办学资源,致力于培养“视野宽广、厚文重义”的复合型管理精英。本项目突出两个重要维度,一是以能力为本,创新为特色;二是以责任为本,品德为基石。项目自2007年创办以来,共招收8000余名学生。
2010年华东师范大学MBA项目入选教育部批准的全国18所MBA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并在2013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验收。
2017年6月1日,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通过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认证),成为中国第15所(并列)获得该认证的MBA培养单位。
项目类别
人力资源与应用心理MBA项目
(非全日制学习,周五晚上+周末一天学习)
致力于培养具有高度人文意识和创新意识、人际洞察力和前沿思维的高情商首席人才官。
?依托华东师范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心智资源支持。
?融合华东师范大学强大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学科优势,深化和拓展心理学思维和方法在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中的应用。
?校企深度对接,创新联动培养机制。
?以企业真实案例强化实战训练,构造行之有效的教学体系。
金融与投资管理MBA项目
(非全日制学习,周五晚上+周末一天学习或集中授课)
致力于培养具有上市公司治理素养、多层次资本市场运作能力、复杂问题综合处理技能的高层次复合型管理人才。
?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满足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蓬勃发展对上市公司证券事务管理人才的巨大需求。
?依托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科的传统优势,构造多学科交叉培养平台,培养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管理能力。
?引入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丰富的上市公司资源,针对性培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投资总监管理岗人才。
商业数据分析MBA项目
(非全日制学习,周五晚上+周末一天学习)
致力于培养具有商业理解能力、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满足中国经济转型发展中对大数据管理与分析人才的巨大需求。
?依托华东师范大学统计学软件工程、信息情报管理等优势学科,培养大数据应用能力。
?引入大数据头部企业资源,有效培养数据管理思维,实现大数据价值创造。
智能教育MBA项目
(非全日制学习,周五晚上+周末一天学习)
致力于培养熟悉传统教育与人工智能协作共存商业逻辑,具有前瞻性开拓创新精神的高端复合型人才。
?关注数字化环境下的学习机理、数据驱动下的教育者、学习者行为分析,培养教育差异化、学习个性化、管理精细化以及服务智能化等管理能力
?整合校内教育学科力量,融合商科优秀师资队伍,结合智能教育新场景,引入精准服务、智能导学等关键理论与技术,打造富有中国特色的智能教育管理育人高地。
通用管理MBA项目
(非全日制学习:周五晚上+周末一天学习;全日制学习:周一到周五学习)
致力于培养通晓管理知识,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高层次、务实型、综合型企业管理精英人才。
致力于培养通晓管理知识模块(营销与品牌管理、国际企业管理精英、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与综合运用、金融与财务分析、经济决策学与领导力发展),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职业经理人。
?依托华东师大多学科综合优势,提升学生智商和眼界。
?依托管理实务与综合运用等特色课程,丰富学生知识体系。
?依托企业家讲座、案例研讨等立体教学体系,淬炼学生分析和管理能力。
?依托深厚的人文素养与管理智慧,塑造学生领袖气质。
课程设置
华东师范大学MBA项目的课程设置有学前课、核心课、学位课、选修课、终身课体系。除核心课程外,华师大MBA重视各专业方向课程体系的模块化,即国际化/本土化、个性化/多样化、整合化/人文化,以全方位塑造MBA学生的知识、能力和品格,培养为学-为实-为人相统一的管理人才。
报考条件
①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③研究生毕业后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或学位证书)的人员。
要求考生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计划招生人数
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MBA拟招收562人,其中全日制拟招收140人;非全日制拟招收422人。
学制、学习形式
非全日制学制2.5年,全日制学制2年。
报名方式
2023年专业学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流程。
预面试申请
请参加提前批预面试考生需在华东师范大学MBA官网
中注册。网上注册成功后,请在相应批次的申请截止日期前,完成在线申请信息填写以及申请材料上传。所有电子申请材料需满足系统要求的格式与大小,且需保证内容清晰。所有必填信息与必选电子材料上传无误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评审环节。考生要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网上报名
报考重要代码
招生报考单位:10269华东师范大学
考试方式:21
专项计划:0(无)
院系所:155(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报考专业: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两阶段的报名均为有效报名,考生无需重新填报。
注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进行报名。
请考生按照以下原则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报考点: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22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已缴社保记录: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https://zwdtuser.sh.gov.cn下载。
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如有变动,以上海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根据报名点要求(具体请关注、查阅报考点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并上传或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代码3111)的考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考费、上传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提交补充材料等均在网上进行。具体办法将于10月底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通知公告以及“华东师范大学MBA”和“华东师大研招”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2)选择其他考点(代码非3111)的考生,在网上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资格审核初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本报考点(代码3111)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4)只有完成缴纳报考费、完成本人图像采集的考生方为网上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网上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
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入学考试
A: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具体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B: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数学、逻辑、写作,满分200分)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初试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录取
符合华东师范大学MBA录取要求以及项目选拔要求。
学位授予
MBA学生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审核通过,可授予教育部统一制发的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证书。
以上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3年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教育部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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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2008年各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方案陆续出炉,新浪高考频道特别搜集整理方便考生及家长阅读。以下为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2008年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在全国范围内选拔综合素质高、特长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进入华东师范大学学习。

一、报名方法:

A、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历年来各中学报考我校情况,针对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三地重点中学发放的优秀生推荐表,由中学根据学生成绩情况和高考意愿进行推荐。

B、考生自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按照有关报名程序进行自荐:(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学科比赛,如“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语文之星’夏令营”获奖者、“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3)高中阶段因创造发明获省级以上奖励者。

二、报名程序:

A、中学直接推荐:学生以学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我校招生网( www.zsb.ecnu.edu.cn )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打印《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优秀推荐生测试报名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

B、自荐考生:考生直接登陆我校招生网( www.zsb.ecnu.edu.cn )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点此进入,填写信息确认后打印《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自荐自主招生测试报名表》,经中学盖章本人签名确认后,连同有效的获奖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其他的证书不需要)复印件等材料于2008年1月6日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1月5日。

三、考察审核:

A、中学直接推荐的学生:直接参加我校于2008年1月20日举行的文化测试,考场、时间安排通过招生网查询。

B、自荐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我校会在招生网上发布,请考生登录查看。初审合格的考生需要参加文化测试,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合适的考点并打印准考证,粘贴照片后请中学盖章确认。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测试,考核时间为2008年1月20日。

四、测试安排:

时间:2008年1月20日一天

科目:外语(9:00-11:00)、数学(12:00—14:00)、语文(14:30—16:30);

考点:我校将在上海本校、江苏省和浙江省分别设立考点,其他地区考点安排根据自荐考生分布情况确认。自荐考生可以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和选择自己拟参加的考点。

成绩:每门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五、录取原则与优惠政策:

1、我校按照学生参加文化测试成绩,按学校直接推荐和自荐考生不同,分文理科目进行排序,依据招生计划进行划线,入围学生获得我校2008年自主招生资格。

2、获得我校2008年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该省重点线且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愿意服从调剂的,我校即予以录取。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录取有另外规定的,则按省招办规定的办理。

六、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021—62232212

2、监督电话:021—62549683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第三条 学校法人注册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校区除注册地中山北路校区外,还有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第四条 学校将给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相关校领导以及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份、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3.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 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录取新生复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份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计划中不包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及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同分数考生录取及平行志愿情况下投档不退档的计划需求。

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其中:

1. 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预收标准: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为5500元/年,第三、四学年为16000元/年;其他专业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为7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3. 对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中央财政承担其在四年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安排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普通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

预科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汉语文、民族语文、数学单科高考分数。

艺术类和体育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同分处理原则按照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具体原则如下:

1.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且被投档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体检符合要求,将会被录取。

2.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预科录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按照第十四条同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3.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录取批次,专业调剂和退档根据相应的招生录取原则实施。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需要指出:

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心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2.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第1条(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地理科学

3. 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上述第1、2条(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含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报考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是选修科目必须达到B B,必修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对选修科目成绩达到A+的,给予投档分加2分优惠(两门选修A+可加4分)进入专业录取;专业安排原则按第十四条执行。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是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第二十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即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专业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公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等招生原则

1. 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和学校有关强基计划招生政策执行。

2. 报考综合评价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3.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4. 经学校考核合格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政策执行。

5. 经学校考核合格并获得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执行。

6.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原则上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

第二十三条 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在学校正式录取之前,必须将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否则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入学后必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实施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双学位),通过高考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专业为依托培养专业1,依托培养的其他专业公布在招生专业备注或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中。双学位的培养、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及学校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按专业大类和按专业相结合方式进行招生, 招生专业(类)以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校建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通过资助与育人的紧密结合,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新生没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网址: www.ecnu.edu.cn ;招办网址: 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ecnuzsb,咨询电话:021-6223221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54344605,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新永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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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3 15:13:58
2023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有什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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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太黑暗了?很不好吗?附天坑专业名单华南师范大学太黑暗了,这种说法是不对的。网上有各种关于华南师范大学真的很不好吗?很差很可怕吗?华南师范大学很渣吗?真的很不堪吗等说法,但其实华南师范大学并非退步严重,也不是越来越不好了的糟糕学校。本文就带2023年高考生了解真实的华南师范大学及其天坑专业。一、华南师范大学太黑暗了?这种说法是子虚乌有,华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评的双一流、211、省重

2023-05-14 13:4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