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0 03:21:13 | 新永网
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1、美术与设计类:370分
2、音乐学类:330分
3、音乐学(理论)类:345分
4、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305分
5、录音艺术类:310分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370分
7、音乐表演类:285分
8、戏剧影视表演类:290分
9、播音与主持类:355分
11、编导类(文科):450分
12、编导类(理科):430分
13、美术与设计类对口职教师资班:300分
14、音乐学类对口职教师资班:205分
15、体育类:340分
1、美术与设计类:170分
2、音乐学类:170分
3、录音艺术类:170分
4、音乐表演类:170分
5、戏剧影视表演类:170分
6、播音与主持类:170分
7、舞蹈、服装表演、戏曲表演(川剧)类:150分
8、编导类(文科):170分
9、编导类(理科):170分
10、美术与设计类对口高职班:150分
11、音乐学类对口高职班:185分
12、体育类:170分
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确定。具体如下:
1、美术与设计类:本科390分,专科180分
2、音乐学类:本科350分,专科180分
3、音乐学(理论)类:本科400分
4、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本科360分
5、录音艺术类:本科345分,专科180分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本科405分
7、音乐表演类:本科315分,专科180分新永网
8、戏剧影视表演类:本科305分,专科180分
9、播音与主持类:本科390分,专科180分
10、舞蹈、服装表演类:本科300分,专科170分
11、编导类(文科):本科480分,专科180分
12、编导类(理科):本科450分,专科180分
13、美术与设计类(职教师资班、高职班对口招生):本科300分,专科150分
14、音乐学类(职教师资班、高职班对口招生):本科205分,专科170分
15、体育类:本科375分,专科180分
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一、本科1、美术与设计类385分2、音乐类①音乐学类325分②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295分③录音艺术类295分④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295分⑤音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分数线关于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的通知各市州招考委、有关招生学校:根据我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一、本科1、美术与设计类380分2、音乐类①音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改进意见根据教育部对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总体要求,为更好地服务考生,更有利于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选拔新生,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改进意见。一、扩大并完善按专业大类划线投档从2015年起,扩大按
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确定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确定。具体如下:1、美术与设计类:本科390分,专科180分2、音乐学类:本科350分,专科180分3、音乐学(理论)类:本科400分4、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本科360分5、录音艺术类:本科345分,专科180分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工作的管理,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以及省招考委《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3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65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
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确定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一、本科1、美术与设计类:370分2、音乐学类:330分3、音乐学(理论)类:345分4、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305分5、录音艺术类:310分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370分7、音乐表演类:285
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简介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56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7〕165号)规定,为加强对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
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确定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一、本科1、美术与设计类:370分2、音乐学类:330分3、音乐学(理论)类:345分4、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305分5、录音艺术类:310分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370分7、音乐表演类:285
2023-05-18 15:38:28
2023-05-24 10:15:43
2023-05-22 15:09:28
2023-05-20 02: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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