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山东高考政策(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2014年山东高考政策
2014年山东省高考大变样专家参与高考录取 【政策】 2014年起,我省将进一步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强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考录取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管理,增强其科学性和公信度。从2011年入学的学生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成绩除用于高中学生学业水平的测定外,同时记入参加高考的考生电子档案。进一步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确保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规范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管理。省统一制定同等学力考生的认定办法,招生考试机构按认定结果组织同等学力人员的高考报名。逐步扩大本科院校专家参与录取的招生模式试点。到2014年,省属本科院校均实行专家参与录取的招生模式。 【解析】 为何确保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呢?宋承祥表示,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通过加强管理、改进评价过程和方法、调整评价内容,使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更加科学、客观、公平、公正,评价结果更加真实、可信;同时省教育厅将通过专家参与录取、加强录取监管等措施,确保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 统一各批次分数线 【政策】 每年高考公布各批次录取线时,本科二批以下的各条录取线都有省属线,济南、青岛单独划线、市属线三条,其中济南、青岛单独划定的分数线均比省属线低20分,而市属线则比省属线低五六分左右,这一政策也让青岛考生享受到了一定的优惠。不过这种优惠在不久的将来将被取消。根据我省高考招生制度的改革意见,为不断改进和完善招生录取政策和办法,促进教育公平,我省将改进各批次分数线的划定办法。从2014年起,根据本科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统一全省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一步规范高考加分政策,我省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加分政策,不另制定省内加分政策。加分项目分值与统一考试的文化课成绩一并计入总分,供招生院校录取时使用。 【解析】 宋承祥表示,关于逐步统一全省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这一改革,目前我省尚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总的原则就是在积极稳妥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政策和我省实际逐步推进。
英语听力不再统考 【政策】 从2014年起,外语考试科目中的听力考试不再纳入夏季高考统一考试内容。招生院校可在招生章程中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外语听力成绩提出要求。报考外语类或对外语口语有要求的专业的考生仍需参加由省统一安排、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外语口语测试,其成绩计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相关专业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解析】 宋承祥表示,听力从高考试卷中退出,并不意味着对外语听力不重视了,而是将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听力部分补充对高考考生的听力要求。报考外语类或对外语口语有要求的专业的考生仍需参加由省统一安排、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外语口语测试,其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相关专业录取时的参考依据。宋承祥表示,采取以上方式,既可以满足不同高校、不同考生对外语考试及成绩的需求,还可以减轻一部分考生的备考负担。省教育厅将通过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外语听力部分的考试考核,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局面,促进公平原则的落实。 高考前不再测体育 【政策】 自2014年起,对参加夏季高考的高中段应届毕业生的体育测试成绩以学生在高中阶段体育成绩为依据,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分A、B、C、D(即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往届毕业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考生实际测试成绩,分A、B、C、D四个档次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其成绩计算按有关规定执行。 【解析】 将体育测试纳入到高考中是今年的新政策,为何短短两年之后,这一测试又被取消了呢?宋承祥解释说,2014年,我省将取消由学校统一组织体育测试的方式,应届毕业生的体育测试成绩将以考生在高中学习期间的体育成绩取代,这并不是取消体育测试,是把测试方式进行了适当调整。宋承祥透露,目前省教育厅正在研究把体育课纳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及测试方式,待具体方法完备并实施后,学生的体育成绩将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一起记入考生的电子档案。 基本能力退出历史“舞台” 【政策】 自201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将进行适当调整。夏季高考考试科目采用“3+综合”模式,“3”指语文、数学(分数学1和数学2)和外语(分英语、
俄语、
法语、德语等语种)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综合分为综合1和综合2。综合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综合2包括物理、
化学、生物三个科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考生根据自身特点和招生院校要求自主选考数学、综合和外语语种。 【解析】 对于这一调整,宋承祥解释说,我省从2007年开始,实行“3+X+1”高考模式,当时主要是为了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需要。通过增加基本能力的考试考核,促进高中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近些年来的努力,我省高中课程方案正在得到落实,省教育厅还将通过进一步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确保课程方案的落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因此,在以上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出于减轻考生备考负担的考虑,我省决定从2014年起,夏季高考采用“3+综合”的模式,目前高考中的“1”即基本能力测试将退出高考的历史舞台。 从2011年开始,新入学的高中生已经不再进行文理分科,那为何高考还有文综、理综之分呢?宋承祥解释说,新入学的高中生不再进行文理分科,这是全面落实高中新课程方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是对高中教学的要求。而高考分综合1(文综)、综合2(理综),则是为了适应、方便高校相关专业选拔合格生源的需要,同时还可以减轻学生的备考负担。两者并不矛盾。另一方面,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的不断充实、完善,也为高校全面了解考生的知识结构全貌提供了详实的信息。 对于2014年调整后的综合1和综合2与目前的文综和理综是否一样,宋承祥表示,将来的综合1与综合2是否是严格上的文综和理综还无法确定,省里正在进行调研。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从2014年开始,我省的高考时间将从现在的两天半缩短到两天。 一人拿两份录取通知书 【政策】 从2014年起,夏季高考考生录取主要依据高考成绩,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春季高考,综合专业技能和文化基础两项成绩择优录取。对有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高职院校要优先录取。对参加夏季高考未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职院校录取,单列计划,按志愿择优录取。从今年开始启动的春夏季高考,出现了兼报的考生,对于两类考试都参加且成绩均达到高职院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我省将允许参加两类考试志愿填报,学校重复录取。同时,适当扩大春季高考的本科招生规模,逐步增加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升入本科学习的比例。 【解析】 一个人拿到多份高考录取通知书在国外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但我国的高考录取模式决定了,一旦一名考生被一所高校录取,他的档案信息将移出录取数据库,这就决定了,正常情况下,一名考生只能拿到一份录取通知书,而允许高校重复录取的政策实施后,一名考生拿到两份录取通知书将有可能。 外省户籍生可就地高考 【政策】 从2014年起,凡在我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解析】 多年以来,高考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少在跟随父母到城市打工的外来娃,在读完初中后,不得不再回老家读高中、考大学。但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加,外来务工人员在流入地参加高考被很多
社会学家多次提起,教育部也将这一推进改革列入到了2012年的工作重点中。 宋承祥表示,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目前,教育部正在组织人员研究制定非户籍考生参加高考的政策。山东作为沿海发达省份,在全国率先出台允许非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政策,一是充分考虑了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二是在更大的范围内体现了社会公平原则。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码:11827
第五条 学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二环南路50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审批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教务管理中心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批复后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新永网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遵循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录取时,学校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高考总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2.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并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予以退档。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和高考附加分: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提档比例和有关加分投档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达到相关毕业要求,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其它要求
1.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2.男女生比例: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
咨询电话:0531-82999089
咨询邮箱:sddzzsb@126.com
相关推荐:
高校招生简章汇总
江西农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本、专科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386;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分两个校区,石大校区(主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271号,师专校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号。
第九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相应的学业学分,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颁发教育部承认的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第十条 学校简介: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特大型企业胜利石油管理局在有效利用中国石油大学东营校区优良教学资源基础上,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规范化独立学院。学校于2003年3月成立,时称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05年3月更名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13年11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利石油管理局和东营市人民政府三方签署共建协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掀开新的发展篇章。
学校位于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有着石油之城、生态之城美誉的山东省东营市。在油地校三方共建的机制下,学校改革创新,开拓奋进,走上了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学校形成石大、师专两校区办学格局,主校区为石油大学东营校区,“211”高校完备的教学资源服务于学校的建设发展。学校占地1561.6亩,建筑面积26.9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733.3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6.68万册,办学条件完备,生活服务设施齐全。
学校教学设有油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基础科学学院、
护理学院。开设
石油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自动化、
软件工程、
护理学、
法学、
学前教育等29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理、工、文、法、教育、管理、艺术、医学等8大学科门类,形成理工科为主、石油石化专业特色鲜明、文理兼备的专业结构体系。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本专科生9787人。
学校建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爱岗敬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5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92人,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4.7%。学校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石油石化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和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恩智浦”杯智能汽车竞赛、“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等国家级学科竞赛、创新大赛中奖项469项;在山东省ACM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高校机器人大赛等省级竞赛中获奖383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累计立项248项,其中国家级88项,省级19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检
审计处等部门人员组成,全面实施对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负责举报信件及电话的落实和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依据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公布。
第十五条 招生范围:学校面向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 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专业清”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2. 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专业技能考试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山东省
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
济南大学平台)测试”且测试成绩合格。我校从联考合格考生中择优选取符合本校招考要求的合格考生。对文化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院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音乐考生使用2020年河北音乐学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录取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及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平行分录取政策。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规定者,我校文史类专业依次参照语文、文综、英语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照数学、理综、英语成绩,进行录取和退档。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二十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男女生比例:学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山东、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市)招生专业(组),考生需符合公布的招生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按生源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信息网(
)公布。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
1.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规定,按教育成本收费。学校实行弹性学制,按学分收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按公示标准每学年初收取,学分学费实行先缴费后选课,按学生每学期实际所修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正常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非艺术类专业学费平均每年为12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平均每年为13000元。
2.住宿费: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相关标准执行。学生报到后,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标准进行收取。住宿费每人每学年600--13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退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助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勤、助、补”为主体,引入多种助学方式为补充的多方位立体奖助体系。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胜利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各种社会、知名企业奖学金,使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奖励;学校在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时,通过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绿色通道、辅导员家访、各类社会企业资助、校企共建等多种措施资助学生,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
第二十八条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规定帮助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 8000 元。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对以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546-7396881,7396011;
咨询电话:0546-7396601 传真:0546-7396011;
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271号;
邮编:257061
学校网站:
学校招生信息网站:
/
以上就是新永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新永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新永网:
www.21xinyong.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