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永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中央戏剧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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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况
1.国标代码:12885
2.学院名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3.主管单位: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系别设置:开设音乐系、舞蹈系、
美术系、
艺术教育系、戏剧系、影视系、文化管理系7个专业系。
7.学院简介:学院前身是1955年设立的河北省艺术学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河北省非物质
文化遗产传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院校,河北省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2019-2021)创新行动计划优质校建设单位,在校生5000余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万人计划”
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培养工程”、获评燕赵文化英才、省级教学名师。曾培养出以京剧
表演艺术家李胜素为代表的24位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培养了于文华、梁召今、于丽娜等优秀歌唱家,培养了以王少军、张国君为代表的一批美术家,以杨勇、张立军、李北达为代表的
舞蹈教育家,以赵燕国彰、杨志刚为代表的影星视星等,被誉为“河北艺术人才的摇篮”。
学院全面推动专业建设与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建有河北省首个中央
财政支持的国家级舞蹈实训基地,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为河北省省级示范专业,河北民间舞、声乐
表演、绘景技术、教师舞蹈技能、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课程为河北省省级精品课程。影视广告专业、美术(舞台美术方向)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有5个专业和课程被列入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行指委和省教育厅“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近年来,师生获得省级以上各类专业比赛奖项累计460多项,其中包括全国舞蹈“桃李杯”金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CCTV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金奖”、“文华艺术院校奖”首届戏曲邀请赛十佳金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声乐一等奖”等国家级专业大奖。学院积极参与省内外重大文艺演出,师生频频走上央视舞台,与著名舞蹈家黄豆豆联合创编了大型中国舞剧《红山女神》,独立创排舞剧《罗汉之门》、河北梆子舞台剧《孟姜女》、《牺牲》、《窦娥冤》及小提琴协奏曲《出太行》等,显示了学院较强的办学实力。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8.招生计划:2020年学院高职招生计划1200人,拟在河北、山西、河南等省份投放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相应省份审批后公布为准。
9.专业学制:全日制三年,学历层次为高职专科。
10.高职单招:2020年学院在河北省高职单招投放计划840人。经省教育厅核准的学院高职单招专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各专业依据学院公布的单招简章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统一录取。单招与统招只在招生考试和录取方面有所区别,学生在校学习、毕业、就业等方面没有区别。
11.统招专业:2020年学院29个专业及方向进行统招,包括:
空中乘务、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学前教育(含中外合作办学)、
音乐教育、舞蹈教育、
美术教育、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影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键盘方向、管弦打击乐器演奏方向)、
现代流行音乐、
钢琴调律、
音乐制作、
舞蹈表演、
国际标准舞、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环境艺术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室内艺术设计、
动漫设计、
广告设计与制作(含中外合作办学)、
戏剧影视表演、
模特与礼仪、
文物修复与保护等。
12.证书发放: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三年学生可自愿选择去韩国又松大学就读,达到双方毕业条件,学生可取得中国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和韩方副学士学位证书。
三、录取规则
13.艺术类专业
(1)考生的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关招生要求。
(2)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影视传媒类等统考(联考)招生专业,认可考生所在省相应类别的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执行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在河北省执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3)模特与礼仪专业,在河北省招生时认可
河北科技大学组织的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该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除河北省外,该专业仅在有该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同第(2)条。
(4)国际标准舞专业,在河北省招生时认可
河北体育学院组织的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校考专业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总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除河北省外,该专业仅在有该类别统考(联考)的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同第(2)条。
14.普通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15.体检要求: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体检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16.优惠政策:在录取和分配专业时,认可各省规定的考生优惠加分等政策。
四、收费及其他
17.学费、住宿费:根据冀价行费[2008]42号文件规定,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美术及
艺术设计类专业6000元/年,音乐、舞蹈、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专业70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学费标注“待定”的专业或遇政策调整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18.订单培养:学院2020年部分专业采取订单式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技能学习和实习实训,详情可咨询学院招生办或相关专业系。
19.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单招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入学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不符合学习条件的,按照学籍管理政策鼓励调整专业。
20.就业:采取学院推荐就业和学生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学院积极发挥行业办学优势,每年邀请全国各大艺术类企事业单位到校选材,连续13年举办河北省艺术类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形成了我省艺术类毕业生就业市场品牌。
21.资助:学院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助学金等多渠道帮助。
22.外语语种:学院所有专业外语实施
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23.如遇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调整,或与本简章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24.本章程解释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86663618
学院网址:
招办邮箱:86665001@163.com
招办Q Q :28693083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央
戏剧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要求,结合中央戏剧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戏剧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现有两个校区,东城校区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昌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
第三条 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中央戏剧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教学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每年度的招生计划,审定每年度的招生章程及招生简章。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中央戏剧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央戏剧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中央戏剧学院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七条 中央戏剧学院设立仲裁小组,处理招生考试中的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如遇争议性问题,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启动仲裁机制,由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仲裁小组进行仲裁。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八条 中央戏剧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兼招,文、理科考生按专业排名或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统一排序录取。招生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或五年。
第九条 报考中央戏剧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取消专业考试的有关专业(方向)省统考要求不变。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时,考生须参加报考专业所有科目的考试,缺一不可。
第十条 报考中央戏剧学院艺术类专业的留学生及华侨港澳台学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相关规定,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 (简称“港澳台联招”),台湾省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 未参加“港澳台联招”的香港考生,也可在香港参加中学文凭考试。
第十一条 中央戏剧学院录取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准,不含任何高考加分。
第十二条 中央戏剧学院本科录取原则(保留校考的招考方向):专业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中央戏剧学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影视编导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即考生成绩与所在省一本线的比值)由高到低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京剧表演招考方向分行当录取,京剧音乐伴奏招考方向分乐器种类录取,名额划分按当年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不一致的省份,对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进行折算(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后,与所在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进行比较。高考文化课满分不是750分的,按满分为750分折算。
第十三条 中央戏剧学院本科录取原则(取消校考的招考方向):
1、录取原则:以上有关专业(方向),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即考生成绩与所在省一本线的比值)由高到低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2、单科线: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方向)、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考生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该科目满分值的70%;
戏剧教育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演出制作方向)、
艺术管理专业(剧院管理方向),考生语文单科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该科目满分值的70%(以上单科分数线四舍五入取整数);
3、报考范围:取消校考的专业(方向)属省级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类别合格(省统考对应情况参见我院本科招生网《中央戏剧学院 2020 年各招考方向与省统考对应建议表》),如考生所在省不区分艺术类类别或无相关省统考限制的,考生可直接填报志愿,但必须符合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针对我院所在 批次制定的投档规则,具体要求考生可咨询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第十四条 中央戏剧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保留校考的招考方向):
1、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话剧影视表演双学位班、
音乐剧表演、歌剧表演、偶剧表演与设计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如我院招考方向考试科目涵盖多项省统考科类,并经我院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共同认定为该招考方向对应多项省统考类别合格标准的,参考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中较低省统考科类分数线;山西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山西省艺术类一本线划定。湖南省、青海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当年录取政策执行。江苏省艺术类考生需参照省本科一批/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计算时,使用当年普通文、理科较低分数线进行计算;
2、表演专业(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舞剧表演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45%(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服装、舞台化装、舞台造型体现、演艺影像设计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4、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导演、演艺声音设计、影视制片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划定,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按本科控制分数线划定,具体细则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划线标准;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不一致的省份,对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进行折算(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后,与所在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进行比较。高考文化课满分不是750分的,按满分为750分折算。
第十五条 考生填报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数至多3个,其中戏剧文学系内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戏剧史论与批评至多选报1个;戏剧管理系内演出制作、剧院管理至多选报1个;舞台美术系内戏剧
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至多选报1个专业(方向)。
我院录取时,以考生高考志愿顺序为准,在前3个专业(方向)志愿范围内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如不按要求填报,多填报的专业(方向)无效且不进行志愿顺序递补。
第十六条 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规模以教育部当年批复的总招生计划数为准,如批复数超过当年招生简章计划招生数或录取时某一报考方向出现剩余计划,中央戏剧学院将根据各招考方向志愿填报情况及计划完成情况,结合中央戏剧学院各招考方向的班级规模、学科性质、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配备等情况,由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决议对招生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十七条 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和要求等详见《中央戏剧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中央戏剧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调整方案》、本科招生网有关重要提醒等。
第十八条 中央戏剧学院校际交流项目的招生及录取办法,按照校际交流项目合作协议和我院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中央戏剧学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校际交流项目除外)。但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三个月内,中央戏剧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及专业测试复核。复核中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中央戏剧学院学费标准为: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教育、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招考方向免学费),艺术管理、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校际交流项目学费标准按照校际交流项目合作协议和中央戏剧学院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高考体检信息显示患有文件所指学校可不予录取疾病的考生不予录取我院所有专业(方向)。新生入学体检环节经中央戏剧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确认属患有文件所指可不予录取疾病的,取消入学资格;经中央戏剧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后可达到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高考体检信息不满足《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考生,不宜就读戏剧教育专业。
第二十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招考方向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院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4040702,官方网址:
www.zhongxi.cn
,本科招生网网址:
,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56620371。
第二十五条 中央戏剧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院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中央戏剧学院阳光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京剧艺术特长生
新永网(https://www.21xinyo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0年京剧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内容。
据我所知,北方的特别是北京、天津的大学会招京剧艺术特长生
PS,你说的是京剧艺术特长生,不是专长生吧
至于要考什么,一般会考唱功,要求高一点的会考身段、武功、把子
胡琴师傅建议自带,自己的师傅最了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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