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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百色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4-11-18 22:37:50 | 新永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5010609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51014043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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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百色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海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海南大学,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号)、城西校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 号)、儋州校区(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是海南省唯一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08年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成为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

负责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海南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98-66837280,举报邮箱:jiwei@hainanu.edu.cn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国家民委贫困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港澳台侨学生。

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份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办公布或到学校招生信息网 查询。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为准。

第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以上(含70%)。其他专业录取时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

第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类专业、软件工程(NIIT)专业应试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四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征集志愿后仍就生源不足,则根据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好的省(区、市)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规则:

(一)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近或相同时,先遵从专业志愿,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为鼓励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园林、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植物保护、园艺、林学等农林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科类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填报有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然后才调剂其他没有相应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农科类专业。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C,必测 5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要求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实行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按该省(区、市)投档规则,择优录取。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2020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

(二)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软件工程(NIIT)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外,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将二本批次与一本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的省份,将在海甸或儋州两个校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或虽然服从专业调剂但剩余招生计划只有上述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计划时,将予以退档。

(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四)外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语类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省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生源省规定执行。

(五)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四个专业是双学位项目。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校企合作办学的软件工程(NIIT)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有关降分规定,对有此专业志愿的考生,适当降分录取。

(六)学校有15个专业按7个大类招生录取(详见附件表中招生专业),学生入学后统一学习所录取专业类的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依专业类不同,一般在一年半到两年半内根据专业教学容量、学生志愿情况、学习成绩和人才需求等情况分流专业。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次序录取。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仅招收声乐的考生;音乐表演(各器乐方向)专业仅招收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

(八)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休闲体育专业属于体育类专业,报考休闲体育专业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足球和田径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港澳台侨学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又有招生计划的专业。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校报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符合我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原专业(专业大类)与申请转入专业(专业大类)必须在同一校区,海甸校区和儋州校区专业之间不能互转;录取到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录取到国际旅游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到国际旅游学院以外的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都柏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国际旅游学院的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软件工程(NIIT)专业学生,修完NIIT嵌入式课程并考核合格者,还可以获得NIIT软件工程师(DNIIT)国际认证证书。

第二十三条 2020年招生专业、科类、录取批次、计划、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校区安排等信息见附件。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学生提供资金支持;为新生入学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问题。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不享受助学金。

为鼓励考生报考农林类专业,我校设立农科类专业新生奖学金,面向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园林、园艺、水产养殖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植物保护、林学,一次性发放奖金2万元/人,每年奖励80人。

录取到园林、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专业的考生,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四年每学年按应缴学费的50%给予学费补助,毕业后在海南省涉农涉林行业创业就业连续服务满三年的毕业生,还可申请并获得四年应缴学费的50%奖励。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资格、往年录取信息、当年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提供咨询和接受申诉。

学校网址: hainanu.edu.cn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

办公电话:0898-66266469;传真:0898-66260171;

E-mail : zsjyc@ hainanu.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70228)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附件:海南大学2020 年招生专业、科类、录取批次、招生计划、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学院

招生专业

科类

录取批次

招生计划

学费

校区安排

(元/学年)

经济学院

金融学

文理

一本

9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

一本

120

4600

法学院

法学

文理

一本

12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

一本

60

4600

海甸校区

人文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史

一本

120

41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传播学

文史

一本

90

4600

戏剧影视文学

文史

一本

60

6600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史

一本

18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日语

文史

一本

90

4600

俄语

文史

一本

60

4600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工

一本

120

4600

海甸校区

应用化学

理工

一本

90

4600

应用物理学

理工

一本

60

4600

生命科学与药学院

生物科学

理工

一本

90

4600

海甸校区

生物技术

理工

一本

90

4600

药学

理工

一本

120

4600

生态与环境学院

生态学

理工

二本

150

7150

儋州校区

环境科学

理工

一本

90

46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

理工

一本

270

4600

海甸校区

自动化

理工

一本

90

4600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理工

一本

180

4600

海甸校区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工

一本

60

4600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

理工

一本

210

4600

海甸校区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理工

一本

90

4600

软件工程(NIIT)

理工

一本

200

136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理工

一本

210

4600

海甸校区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学

理工

一本

60

4600

海甸校区

土木工程

理工

一本

150

4600

海洋工程与技术

理工

一本

60

4600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

一本

150

4600

海甸校区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工

一本

210

4600

海甸校区

热带作物学院

农学

理工

一本

90

41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

农业资源与环境

理工

一本

60

4100

园艺学院

园艺

理工

一本

150

4100

儋州校区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理工

一本

120

4600

园艺(3+2)

理工

43

4100

海甸校区

植物保护学院

植物保护

理工

一本

120

41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学

理工

一本

60

41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

动物医学

理工

一本

90

4100

林学院

园林

理工

一本

60

4600

一二年级海甸校区,三四年级儋州校区就读

风景园林

理工

一本

120

4600

林学

理工

二本

150

7150

儋州校区

海洋学院

海洋科学

理工

一本

90

4600

海甸校区

水产养殖学

理工

一本

120

4100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文理

一本

33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100

33000

海甸校区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

文理

一本

36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物流管理

理工

一本

90

4600

农林经济管理

文理

一本

90

4600

财务管理(与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4+0)

文理

一本

50

4600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文理

一本

120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公共关系学

文史

一本

90

4600

土地资源管理

理工

一本

120

4600

音乐与舞蹈学院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35

8800

海甸校区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15

8800

音乐表演(小提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8

8800

音乐表演(单簧管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大号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1

8800

音乐表演(长号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1

8800

音乐表演(大提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5

8800

音乐表演(古筝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5

8800

音乐表演(低音提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二胡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3

8800

音乐表演(大管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1

8800

音乐表演(扬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3

8800

音乐表演(长笛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西洋打击乐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竹笛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琵琶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唢呐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音乐表演(笙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2

8800

舞蹈编导

艺术(文)

提前批

60

8800

美术与设计学院

绘画

艺术(文)

提前批

60

8800

海甸校区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提前批

120

8800

国际旅游学院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150

60000

海甸校区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90

60000

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60

60000

体育学院

休闲体育

文理

一本

60

4600

海甸校区

应用科技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工

二本

180

7150

儋州校区

物联网工程

理工

二本

180

7150

网络工程

理工

二本

180

7150

财务管理

文理

二本

180

6820

审计学

文理

二本

180

6820

电子商务

文理

二本

180

682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医学信息技术与工程)

理工

一本

30

4600

入校后按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培养

密码学院

密码工程

理工

一本

30

4600

入校后遴选

合计

8163

住宿费标准:四人间学生公寓1200元/学年,六人间学生公寓800元/学年,普通宿舍600元/学年。2020年新生入学前若海南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最新的收费标准。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百色学院报考政策解读新永网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四川)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并当选为“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学校地处李白诞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现有绵阳、梓潼两个校区。学校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学校精神,弘扬“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践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结合、文化与艺术融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开放式教学空间,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应用型、复合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校以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工学、历史学、法学为主干学科,形成了多元学科全维度融合的特色教育模式。现开设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25个,其中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文化产业管理3个专业进入四川省高校重点特色专业质量提升计划。学校设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影视学院、广播电视学院 、新媒体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文物与博物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院共14个二级学院;建有艺术研究孵化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王蒙文学艺术馆、文昌文化研究院、巴蜀石窟乐舞艺术研究院),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通过校政、校企、校校合作,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形式搭建多层次、多角度、有重点的就创业平台,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职称、高素养的教育专家和教师队伍,设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通过 “引进与培养并举”,形成和聚集了一批在国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学术教学团队;从行业、企业、社会中引进双师型人才,建成了一支整体水平高、充满活力、具有现代气息,适应当今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

目前,学校已与海外30多所高校建立了多渠道合作项目,开展了国际冬(夏)令营和学生海外实习活动。分别从美国、意大利、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奥地利、韩国等国家引进长期从事教学的外籍教师上百人,短期交流的专家学者200余人。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赛及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先后获奖2000余项;曾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院”、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专业设置科学、时尚,涵盖艺术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六大本科学科门类和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等五大专科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民族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市场营销类、会展类、语言类、文秘类等二十四个本、专科专业类别。

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从事书法、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和公共艺术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表演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民族学、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音乐学院

四年

音乐表演

民族、美声唱法

16000

音乐表演类

流行演唱

器乐

音乐学

音乐学

音乐学类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舞蹈类

舞蹈学

戏剧影视学院

表演

影视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类

戏剧学

编导类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美术与设计类

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类

影视摄影与制作

编导类

广播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类

新媒体学院

动画

美术与设计类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与科技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学院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公共艺术

中国书法篆刻学院

书法学

书法学(毛笔)类

2.普通类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经济管理学院

四年

市场营销

12000

普通类

文化产业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物流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文化旅游学院(汤用彤国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英语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民族学

文物与博物馆学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广播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工程

(二)三年制专科

1.艺术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音乐学院

三年

音乐表演

民族、美声唱法

14000

音乐表演类

流行演唱

器乐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舞蹈类

戏剧影视学院

戏剧影视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类

广播电视学院

播音与主持

播音与主持类

广播电视技术

编导类

影视编导

新媒体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美术与设计类

影视动画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家具艺术设计

陶瓷设计与工艺

工艺美术品设计

美术学院

摄影摄像技术

2.普通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经济管理学院

三年

金融管理

10000

普通类

财务管理

会计

市场营销

会展策划与管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

家政服务与管理

文化旅游学院(汤用彤国学院)

汉语

旅游英语

文秘

新媒体学院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14000

注: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方向)招生代号、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20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和技工学校等)的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均可报考对口招生的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

三、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要求,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考生必须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网上报名并缴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

考生须按各类专业统考规定的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完成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分值、要求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等详见四川省2020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普通类专业考生仅参加文化考试,艺术类专业既要参加专业考试,又要参加文化考试。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普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报考对口招生专业(含艺术)的考生,须参加四川省单独命题的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对口招生录取时各科成绩均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

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民族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本科专业;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金融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汉语、旅游英语、文秘专科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在四川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报考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

各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合格成绩,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音乐表演本、专科专业

(1)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专业统考成绩;

(2)流行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专业统考成绩;

(3)器乐(钢琴、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民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4)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流行打击乐)演奏:①认定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打击乐(含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流行器乐(爵士鼓)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本科专业

(1)音乐学: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2)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3.舞蹈表演本、专科、舞蹈学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4.表演本科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5.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6.录音艺术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类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7.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8.美术与设计类本、专科专业

(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家具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摄影摄像技术专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与设计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9.书法学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书法学(毛笔)专业统考成绩。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规定统一进行。按照艺术类专业的相关要求,对报考美术学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的色觉应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六、填报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文化类考生和艺术类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按要求填报我院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文化类考生可填报我院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艺术类考生除可填报我院艺术并轨本科和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外,还可填报我院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参加对口招生单独考试的考生,依据我院对口招生计划填报我院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它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位次分(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四川省公布的普通高校2020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四川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请考生直接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我院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编导类本、专科专业分文理编制计划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三)我院除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四)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六)本简章仅供四川省内的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四川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百色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百色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新永网(https://www.21xinyo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百色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百色学院,英文名称为Baise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609。

学校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号(邮政编码:533000),分东合校区和澄碧校区。

学校网址:

第三条 学校始创于1938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面向广西及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高职)。

第四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具有百色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我校本科、专科(高职)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全国承认的百色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百色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百色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等,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通讯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号 邮编:533000

联系电话/传真:0776-2848059(兼传真)、2853010

电子信箱:bsxyzjc@bsuc.cn

招生网址: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通讯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号 邮编:533000,电子信箱:jjjcs@bsuc.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考虑投放计划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艺术特长生,认可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体育特长生,不单独组织体育类专业考试,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的录取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模式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原则上按照调档范围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考生成绩情况,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无男女生招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则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器乐类)仅招收演奏钢琴、小提琴、中提琴、二胡、古筝的考生。

(二)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高考分×55%+文化分×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体育高考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高考分和文化分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三)定向师范生的录取原则

我校2020年在广西区内招收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三年制专科层次、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定向师范生(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定向招录广西2020年高中、初中毕业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具体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定向县(市、区)、培养计划协议书签订、新生入学等相关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四)中职直升本科的录取原则

我校2020年继续在广西区内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具体招收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相关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五)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原则

我校民族预科生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1.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免交学费,集中在我校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2.普通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收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集中在我校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缴费时间缴纳学杂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和百色市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百色学院网站( )上公布。

第七章 资助体系

第二十三条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又勤奋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开辟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建立了包括“奖、贷、助、补、减、免”多渠道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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