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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考报名平台登录入口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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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平台后,打开“收件箱”的“个人信息”,查询本人考点信息。最后,教务老师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高考期间请务必注意自身
信息安全,切勿将考生的准考证、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泄露给他人。认准官方平台,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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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中考服务平台官网登录入口是: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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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技装〔2008〕217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教技装 〔2015〕118 号)要求,现将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确保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二、考试分值、科目及时间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仍按满分 30 分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考试科目为物理、
化学、生物三科。考试时间为 4 月 1 日-30 日,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 15 分钟。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地考试进程。
三、试题结构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命制 24 道试题,分 4 个试题单元(A、B、C、D),每个单元内含 6 道实验操作试题,每道试题内含理、化、生实验项目各一。
1.试题区别。试题中的实验项目,按照难度、完成时间分为两类: 较难的实验为主实验项目, 一般的实验为副实验项目。
2.学科结构。每个单元6 道试题中主实验项目的学科分配为:物理 3 个,化学 2 个,生物 1 个。
3.试题分值。每道试题分值为 30 分,分值比例为 16:6:6:2,即主实验项目 1 个,占 16 分;副实验项目 2 个,各占 6分;考试结束后实验器材整理,占 2 分。
四、试题抽取
1.抽取数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不少于 2 个试题单元作为当地 2019 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试题。各地要确保当地考生使用统一内容的试卷。
2.抽取时间和方式。2019 年 3 月 5 日前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抽取的方式进行。抽取人数为两人以上,需携带当地考试文件。
3.试题发布。各地抽取试题后要秉持公平性,确保考生获取考试信息的时间、范围、程度的一致。不得将试题、评分标准针对部分考生进行发布。
五、考务管理及考试安全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切实加强对全省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安全管理,明确考试过程中安全责任的界定,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案,确保师生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考点设置。考点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必须达到《河南省初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或《河南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规定的基本要求。考点学校实验室台凳、水、电、通风、安全等设施齐全、规范,考试所用的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充足。严禁在普通教室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场所组织考试。
2.全面落实“三固定一调整”。“三固定一调整”指考场内每个考试实验台实验题目固定、实验器材固定、监考教师固定,每场考试后由监考人员随机调整实验台台签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通过抽签确定实验台台签号,然后持台签号、准考证到对应的实验台进行实验操作考试。各地要在考试组织过程中严格遵守“三固定一调整”的规定,不得将实验台台签号固定不变。要规范考生抽签程序,确保考生抽签确定考题的随机性。
3.考务人员教育和培训。各地要做好考务人员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使考务人员按照统一、规范的流程开展考试工作;要强化监考教师的培训,切实做到评分尺度统一,确保监考评分客观公正。
4.成绩登统及公布。各地要严密组织成绩登统工作,考点学校要设立专门的保密室,成绩登统过程中要做到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制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成绩公布方案,并提前公示考分公布时间和方式,坚决避免分数登统、管理、公布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各地要按照当地中招成绩复核办法,制订考生分数复核程序和办法,考场视频资料和学生考试过程中的试卷、答题卡管理按照当地中招管理规定执行。
5.信息技术应用试点地区。有关考点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招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8〕811 号)要求,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采用信息技术手段抽签、考分登统的地方,要加强人工登分与实时上传成绩的比对,确保成绩登统准确可靠。采用网上阅卷方式的,教师现场打分应与后期网上阅卷同时进行,最终成绩以教师现场打分为准,并做好与网上阅卷考评成绩进行分析、比对,确保平稳过渡。
六、考试巡视工作
为强化过程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平稳运行,省教育厅届时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巡视内容包括各地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考试所用器材及耗材准备情况;考点设置、考务组织、考场设施情况;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情况;考务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开考前 10 日,上报本地考点设置情况和具体开考时间;5 月 20 日前,上报考试工作总结, 重点总结本地考试组织情况、存在问题及取得成效。
联 系人: 刘恒, 联系 电话:0371-66340009 ,邮箱:hjsgb@126.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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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技装〔2008〕217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教技装 〔2015〕118 号)要求,现将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确保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二、考试分值、科目及时间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仍按满分 30 分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考试时间为 4 月 1 日-30 日,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 15 分钟。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地考试进程。
三、试题结构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命制 24 道试题,分 4 个试题单元(A、B、C、D),每个单元内含 6 道实验操作试题,每道试题内含理、化、生实验项目各一。
1.试题区别。试题中的实验项目,按照难度、完成时间分为两类: 较难的实验为主实验项目, 一般的实验为副实验项目。
2.学科结构。每个单元6 道试题中主实验项目的学科分配为:物理 3 个,化学 2 个,生物 1 个。
3.试题分值。每道试题分值为 30 分,分值比例为 16:6:6:2,即主实验项目 1 个,占 16 分;副实验项目 2 个,各占 6分;考试结束后实验器材整理,占 2 分。
四、试题抽取
1.抽取数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不少于 2 个试题单元作为当地 2019 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试题。各地要确保当地考生使用统一内容的试卷。
2.抽取时间和方式。2019 年 3 月 5 日前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抽取的方式进行。抽取人数为两人以上,需携带当地考试文件。
3.试题发布。各地抽取试题后要秉持公平性,确保考生获取考试信息的时间、范围、程度的一致。不得将试题、评分标准针对部分考生进行发布。
五、考务管理及考试安全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切实加强对全省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安全管理,明确考试过程中安全责任的界定,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案,确保师生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考点设置。考点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必须达到《河南省初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或《河南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规定的基本要求。考点学校实验室台凳、水、电、通风、安全等设施齐全、规范,考试所用的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充足。严禁在普通教室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场所组织考试。
2.全面落实“三固定一调整”。“三固定一调整”指考场内每个考试实验台实验题目固定、实验器材固定、监考教师固定,每场考试后由监考人员随机调整实验台台签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通过抽签确定实验台台签号,然后持台签号、准考证到对应的实验台进行实验操作考试。各地要在考试组织过程中严格遵守“三固定一调整”的规定,不得将实验台台签号固定不变。要规范考生抽签程序,确保考生抽签确定考题的随机性。
3.考务人员教育和培训。各地要做好考务人员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使考务人员按照统一、规范的流程开展考试工作;要强化监考教师的培训,切实做到评分尺度统一,确保监考评分客观公正。
4.成绩登统及公布。各地要严密组织成绩登统工作,考点学校要设立专门的保密室,成绩登统过程中要做到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制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成绩公布方案,并提前公示考分公布时间和方式,坚决避免分数登统、管理、公布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各地要按照当地中招成绩复核办法,制订考生分数复核程序和办法,考场视频资料和学生考试过程中的试卷、答题卡管理按照当地中招管理规定执行。
5.信息技术应用试点地区。有关考点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招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8〕811 号)要求,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采用信息技术手段抽签、考分登统的地方,要加强人工登分与实时上传成绩的比对,确保成绩登统准确可靠。采用网上阅卷方式的,教师现场打分应与后期网上阅卷同时进行,最终成绩以教师现场打分为准,并做好与网上阅卷考评成绩进行分析、比对,确保平稳过渡。
六、考试巡视工作
为强化过程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平稳运行,省教育厅届时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巡视内容包括各地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考试所用器材及耗材准备情况;考点设置、考务组织、考场设施情况;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情况;考务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开考前 10 日,上报本地考点设置情况和具体开考时间;5 月 20 日前,上报考试工作总结, 重点总结本地考试组织情况、存在问题及取得成效。
联 系人: 刘恒, 联系 电话:0371-66340009 ,邮箱:hjsgb@126.com 。 ;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怎么登录1、网页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2、进入平台后,打开“收件箱”的“个人信息”,查询本人考点信息。最后,教务老师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高考期间请务必注意自身信息安全,切勿将考生的准考证、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泄露给他人。认准官方平台,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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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 河南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支持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是一所优势突出、 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涵盖理学、工学、
农学、医学、
经济学、管理学、文学、
法学、
历史学、
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2020年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学生根据教学安排在开元校区学
习。
第五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按照国家规定
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河南科技大学学位 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其 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 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制订、预留 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特殊类型考生招考办法及入选资格名单、录取结果 等。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0年,学校共有设计学类(含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美术学、
音乐学、
动画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类)分别在河南、河北、安徽、湖北、湖南、贵州等6省份招生,各省的招生专
业(类)、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统一 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 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有部分艺术类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 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 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 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河南科技大学。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 定。
第十四条 艺术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
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报考我校设计学类、
动画和
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60%之和 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其投档规则执
行。
第二十条 对于艺术学各专业和
体育教育专业按比例核算后同分的
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文化分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二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标 准执行。学校2020年艺术类各专业每年学费收费标准暂定
为:5700元/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
排;
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国家奖学金、国
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偿代偿
等“奖、贷、助、勤、减、缓、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和多元化解困助 学资助服务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 难暂时无力承担学费的新生,可申请绿色通道正常办理入学手续。
第 七 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 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9-65627020、65627022、65627035 信访电话:0379-64231439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zhsb@haust.edu.cn
1、协助处长协调各科室工作;组织、参加处内有关会议;负责处内外联系,接待来客;汽车调度工作;协助处长做好办公经费的管理工作;处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2、编发处内有关计划、总结、报告、通知、简报等,起草教务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时撰写和报道教学工作的成绩和动向;协助组织有关会议和教学活动,做好文字记录;汇总、整理、保管有关文件、材料,做好教学档案(综合类)的归档工作,做好电子档案的刻录及归档保管工作;处内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工作。
3、全处办公用品的供应、管理与维护;负责考勤,按月统计出勤率,以报表的形式保存,处理来电来函;根据需要按时出车;负责汽车日常维修、保养与管理;收发报刊杂志、文件。 1、教师调停课及临时使用教室的审批工作;专升本推荐工作;免试研究生和农村教育硕士推荐工作;兼职教授等聘书的办理工作;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2、期末考试及补考工作的组织与安排;学生成绩的管理工作;攻读第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生的成绩、毕业资格审查及学费结算等管理工作。
3、学生选课计划安排及选课过程的管理;学生选课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学生选课系统操作培训;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
4、编排新生学号、建立新生学籍档案;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负责在校生统计及各种数据的上报工作;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毕业(结业、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工作。
5、办理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理学生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调整专业等学籍异动手续;负责学籍异动网上标注工作;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做好本科生学士学位评定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 1、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评选;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的整理和上报;新近青年教师的培训与考核。
2、专业建设规划制订;新增专业申报与日常管理;教学计划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教学计划的修订与出版;负责我校专业和课程评估以及省教育厅对我校进行的专业评估。
3、各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评审与管理;教学改革项目的中期检查;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项与验收;教学成果鉴定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管理。
4、高等教育改革文集的收集与教学改革文集的编审出版等;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资料室的管理与建设;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的日常管理工作;校历的编印。 1、组织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教材的组织申报;学校教材建设基金的管理和教材出版资助的遴选评审工作;组织开展教材研究、评介及优秀教材的评选推荐;教材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学校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
2、组织各教学单位进行春秋两季教材的征订;审定各学期教材选用计划并及时交付学校后勤部门招标采购;监督、检查教材供应部门做好各学期的教材保障工作。 1、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的审核与管理;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审核认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督促、检查实验教学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和实验教学质量评估;实验教学相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建设与评估工作;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遴选、检查验收和经费管理工作。
2、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教学计划的审核与管理;协调实习基地的遴选建设、运行管理和评估工作;督促、检查实习教学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和实习教学质量评估;实习实践教学环节专项学分的审核与认定工作;编制实习经费预算和效益评估;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遴选汇编;组织开展数学建模、英语演讲、电子设计、教学技能等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3、组织编制实验班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实验班通识平台课程教学计划、教师选聘和导师认定;组织遴选实验班培养单位和选拔实验班新生;收集整理实验班相关数据信息,跟踪评价实验班教育教学质量;预算、管理实验班专项经费;沟通协调实验班培养单位在教学及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宜;组织开展实验班工作研究与交流,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本科教学质量管理有关政策、措施等文件或方案(包括教学检查制度、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员制度、教学信息收集、统计及反馈制度等)的拟定及修改完善;教学质量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和反馈,进行教学工作及教务处状态数据表的设计制作工作,组织有关教学质量的专题调查和研究分析。
2、教学督导工作组织与管理,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组织、督促校领导、各单位开展听课活动,做好听课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组织实施周期性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实行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及质量的网络评估,建立教师教学成绩数据库;各种形式的教学质量监管与检查(包括开学、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工作,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 1、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省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河南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报名、考试实施、成绩及证书的发放等工作;协助进行全国英语等级证书统一考试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工作。
2、自考专业主考权申报的材料准备与协调、联络工作;自考命题;自考毕业生档案审核的组织工作;落实上级部门指定的临时性任务。校考委办公室的文秘、档案工作;协助校考委办公室主任做好考委办公室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3、自学考试评卷的组织与实施、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考核实施、成绩上报、合格证的发放工作;自学考试本科助学工作。 1、完成河南大学普通高招各类招生和录取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2、招生信息的刊登、宣传,招生章程的印制、寄发和招生宣传的准备与组织工作,省外艺术类招生工作的准备和落实。
3、负责省招办委托我校的体育、艺术类相关专业考试的组织实施、成绩管理、合格证发放等工作,普通高考录取工作的具体落实。
4、招生计划的编报、调整和落实,协作招生及定向培养等协议的签订与执行,普通高考录取工作的具体落实,招生文件、材料的建档工作。 1、组织宣传关于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每年全国推普周的各项工作;组织校级推普宣传员开展工作;举办普通话口语培训工作。
2、在校师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组织与管理;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的复听抽查和上报工作;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发放工作;普通话水平成绩的查询工作;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遗失的补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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