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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青海考的是全国几卷

2024-12-28 07:41:23 | 新永网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政法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63012852隶属于:青海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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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青海考的是全国几卷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有留学生、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公办高等学校,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其前身是开办于1955年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教育部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龙头和中心。
第六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单独考试招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
河南中医药大学设有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等16个院(部)。现有33个本科专业;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安排少量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主要用于录取调档比例大于100%时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
第十三条 2020年,学校本科面向河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西藏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录取。在河南省内参加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本科二批等批次招生。
第十四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开设有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本科专业;药学院开设有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生物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等本科专业;第一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儿科学等本科专业;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开设有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养生学中医骨伤科学等本科专业;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开设有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和针灸推拿专科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护理学院开设有护理学、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与意大利锡耶纳大学合作)等本科专业;康复医学院开设有康复治疗学中医康复学等本科专业;管理学院开设有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文化产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健康保险方向)等本科专业;外语学院开设有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等本科专业;信息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等本科专业;国际教育学院开设有中医学(海外办学项目)(与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合作)本科专业;体育学院开设有运动康复本科专业。
第十五条 2020年,河南中医药大学与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合作开展海外办学项目,开设本科专业为中医学,学制五年(采取“0.5+3+1.5”模式,即第一学期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本部学习,第二至七学期在马来西亚学习,第八至十学期回到河南中医药大学本部学习)。2020年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之友》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先按分数高低排序,再按其专业志愿检索分档,分配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进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英语。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中医学(海外办学项目)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同时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00分。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退档原则: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者;高考诚信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第二十一条 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期间,根据高考体检表无法确定身体状况的考生,学校组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体检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20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普通本科:医药类专业5500-6000元/生·学年,医药相关类专业4400-5000元/生·学年;第二批本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专业: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运动康复、文化产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00元/生·学年;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与意大利锡耶纳大学合作):18000元/生·学年。
高职高专:针灸推拿(单独考试招生):4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
龙子湖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人民币1000元/生·学年;
登封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
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上级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马来西亚海外办学项目各项收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马来西亚海外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说明》。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新生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河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条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双学位专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马来西亚海外办学项目学生,拒签处理办法:
因个人原因或非身体原因拒签者,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继续学习。若不同意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按退学处理;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造成拒签者,一律按退学处理。
因政策原因拒签者,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继续学习。若不同意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按退学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
学校招生网址: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46。
招生就业处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楼B1区S810室。
各院部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0371-55321600 / 55321906
药学院:0371-56725598
第一临床医学院:0371-56680626
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0371-60908821
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0371-55696909
护理学院:0371-53622158
康复医学院:0371-56635368
管理学院:0371-65926538
外语学院:0371-86536532 / 60996051
信息技术学院:0371-60956306
国际教育学院:0371-65676792 / 65962930
体育学院:18039572515 / 13783590475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青海考的是全国几卷

2022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青海 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一)学院代码:12852

(二)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大学专科

(四)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建新巷22号

(五)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971—8232355

监督电话:0971—8249343

传    真:0971—8231396

邮   箱:qhjgzyxyzsjy@126.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与 就业 指导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处(团委)。

第六条  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指导科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监督办公室设在学院纪检监察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含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计划和定向青南计划)需报请青海省公安厅核准后,报青海省教育厅,女生计划数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普通(非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等统筹编制。

招生专业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报考资格条件和考察、 面试 、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九条  报考普通(非公安)专业的考生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 毕业生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适应学院警务化管理要求。

由于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且考虑目前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 毕业 生 就业方向 ,凡身体条件不符合《 公务员 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考生以及身高低于1.60米的男生、身高低于1.5米的女生和残疾考生慎报。

第十条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 学习 、拼搏奉献;

(六)生源地为青海户籍(考生生源地为其参加 高考 时的户籍所在地);

(七)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一条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且须参加由青海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将来能够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四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计算方式:体重/身高的平方,单位:千克/米2)。

(三)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无纹身,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十五条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公安部或省公安厅公布的招生条件为准。

第十六条  报考普通(非公安)专业的考生不参加上述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公安专业录取规则

(一)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公安专业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15%。

(三)公安专业分科类、性别按照招生计划实行1:1投档,按照“ 志愿 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一)录取安排在普通专科批次。

(二) 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A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A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B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三)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采取文史类、 理工 类不同的单科成绩排序作为录取的依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和外语成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3科总分。

(四)对报考外语语种不限制,但学校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五)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我院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委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当生源不足时,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专业计划予以调整。

第二十一条  录取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保送生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公安专业定向青南地区招生(录)计划按照公安部、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公安厅相关文件执行(详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七章  入学与复审

第二十三条  新生 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 考证 和录取通知 书 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入学的,须向学院请假。未经请假批准或者请假逾期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1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学生的考察复审和体检复查工作。如果体检复查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或其他不合格情况者或有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

第八章  管理与就业

第二十五条  学院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要求,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实行警务化管理。

学院公安专业、普通(非公安)专业学生均实行警务化管理。普通(非公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入公安专业学习。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 学费 、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费用。按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及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8〕471号),学院所有专业学费收费:3720元/人/学年;住宿费:6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七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并根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国家或省级贫困生助学金。学院设有四个等次的校内奖学金,单项最高奖金为6000元。

第二十八条  学院依据国家政策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要求的毕业生,学院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三十条  公安专业毕业生根据人社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文件精神和青海省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普通(非公安)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由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自主 创业 等方式进行就业。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学院招生信息官方发布渠道:

(一)学院官方网站:

(二)微信公众账号: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团委、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第三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青海考的是全国几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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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考用的是全国2卷。

2023青海高考试卷用全国乙卷考试。由教育部命题,采用语数外+文综/理综模式。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卷面满分150分,总分450分,按原始分计入总分;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卷面满分300分,按原始分计入总分,共750分。

2023青海省采用的是老高考“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模式,启用全国乙卷考试,各考6个学科,4种试卷,即报考文科的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和文科综合,报考理工科的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和理科综合。

高考全国卷乙卷不会因考题差别导致教材差别,一切都是遵照高考大纲命题的。高考后乙卷不能拿走,高考试卷会密封后送到指定的阅卷场所,阅卷后的高考试卷属于高考档案的一种,要存档保留一定年限的,考生是无法再次接触到自己的高考试卷的。

2023青海高考试卷难不难:

2023青海高考试卷难度适中。全国有11和省份和青海用同样的试卷,都是全国乙卷,所以从高考试卷难度来说,青海高考试卷比较适中。

青海高考乙卷试卷类型相对特别灵活,在考查学生学习能力的同时,更考查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既考查学生的基本功,又考查学生随机应变的能力。

高考知识扩展:

高考,全称叫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 新永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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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的大学排名及录取分数线青海省的大学排名及录取分数线如下:1、青海一本大学分数及位次排名在文科中收分最高的大学为清华大学(藏文班),2022年最低分为480分,最低位次在1191;收分最低的大学为青海民族大学(藏文班),2022年最低分为322分,最低位次在11822。在理科中收分最高的大学为青海师范大学(藏文班),2022年最低分为429分,最低位次在533

2024-09-26 12:08:09
青海警官学院学科分数线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录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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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录取线理科311分,文科382分。2022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在青海理科普通类专科批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11分,相对应的位次是20412名;2022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在青海文科普通类专科批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82分,相对应的位次是7215名。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入警率90%以上“但是学校的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率也都在90%以上,在专科级别的省属公安院校

2024-09-23 06:01:20
青海警官学院四川分数线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录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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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入警率90%以上“但是学校的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率也都在90%以上,在专科级别的省属公安院校警校中,并不低。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位于青海省会西宁,成立于2000年3月。学院现开设13个专业,其中,公安类专业有六个: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网络安全与执法、特警、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查;非公安类专业七个: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

2024-09-25 21:59:39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本吗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本吗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本吗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被定位为专科院校。依据其在不同省份的招生批次显示,其在多个省份的招生均为专科批次,显示其主要为专科教育。2023年的招生批次及录取分数涵盖了四川、云南、青海等多个省份,分别在理科与文科方面提供了最低录取分数与对应位次,其中青海的理科最低分为305分,文科最低分为377分。在新高考地区如山东,其在普通类二段的招生批次中,最低分设定为422分,对应位次为3

2024-12-19 01:55:06
青海警官学校录取分数线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录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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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警官学校录取分数线最低理科311分、文科382分。根据查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官网显示,2022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在青海省(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311分、文科382分。青海警官职业学院(QinghaiVocationalCollegeofPoliceOfficers)是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录取线理科311分,文

2024-09-25 15:13:39